在线客服
021-34119088

分类

展开
收起

有关豁免适用于“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及日后同类型的投资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29 10:24 作者:
据澳门金融管理局消息,《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生效后,特区政府于内地的投资所得将可获豁免缴纳百分之十的所得税。 点评:有关豁免适用于“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及日后同类型的投资项目。以粤澳基金的投资金额及年期计算,累计可获近8亿元的税务豁免。广东创投概念股受益,如华金资本、恒基达鑫等。
免责声明:本文章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联系邮箱:ts@sjstock.com.cn

上海世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997 - 2024 sjstock.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03068号-4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免责声明:
本网承诺诚信提供专业服务,不承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也不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本服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任何股票操作建议。证监会投资咨询许可号:zx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