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3月13日2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19-03-14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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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政府发布通知,3月13日2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今天的通知要求,全市继续严格执行《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减排措施。注:唐山3月6日延长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钢厂继续暂停部分烧结机装备。
大气治理概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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